总能遇到拿着宣传单页的小哥哥
亲切地问一句“游泳健身了解一下”
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肚腩
心想要不办一张卡锻炼一下
于是走进了健身房
办了年卡,买了私教课
信心满满的准备锻炼
却发现健身房“跑路了”
会员卡里的钱找谁退?
此类纠纷又该如何维权?
别急,法官给你来支招!
基本案情
2018年7月3日,李某为健身锻炼,购买某健身房的个人3年会员卡,并缴纳2799元的会员服务费,同日,李某又购买某健身房24节单价为200元的私教课,并缴纳课时费4800元。2018年7月17日,李某在该健身房的私教商某的推荐下购买了价值2500元的10节康复私教课程。2021年1月路过该健身房时发现门店已关门,退款未遂,李某将健身房诉至法院。
法院审理
李某提交的《入会申请表》《收据》及微信聊天记录等能够证实其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卡,双方存在健身服务合同关系,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。李某在会员卡有效期内停卡两个月,故双方的健身服务合同应于2021年9月2日届满,因某健身房在合同履行期内停业,不能为李某提供会员健身服务,故应退还李某自停业之日(2020年12月15日)至2021年9月2日(共计8个月零18天)的会员服务费669元,计算方法如下:总金额/购买时间*剩余天数,即2799元÷36个月×8个月+2799元÷36个月÷30天×18天;因某健身房未向李某提供18节常规私教课和9节康复私教课的授课服务,故应当退还李某上述私教课时费5850元。6日上午,记者从洛阳市体育局获悉,该局已下发通知: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,为确保广大健身爱好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自即日起,洛阳市部分体育场馆暂停对公众开放,避免人员聚集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。重新开放时间将另行通知,请大家支持与理解。
此次暂停开放的部分体育场馆包括:洛阳市体育中心多功能运动场、室外篮球场,洛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内场、训练场,文博体育公园,西工体育场内场、健身园。